近日,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文,要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。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,要一律采血检验DNA,及时录入全国打拐信息库。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,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。对2年以上找不到父母,或达到上学、就业年龄的流浪未成年人,将先办理户口登记,便于他们上学、就业等。
□本报记者 赵国陆
乞讨儿童来历不明的
一律验DNA
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》中提出,要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、教育矫治、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,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,坚决杜绝胁迫、诱骗、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,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,检验后及时录入全国打拐DNA(脱氧核糖核酸)信息库对比,及时发现、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。
涉及未成年人失踪
立即出警
实施意见要求加大主动救助保护力度,防止未成年人长期滞留街面,避免受人胁迫、诱骗、利用进行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。
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,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,认真核查甄别。要强化立案工作,实行未成年人失踪快速查找机制,第一时间组织查找。
开展“接送流浪儿童回家”
专项行动
同时,济南市将尽快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工作具体意见,确定定点医院,健全完善救治程序、诊疗费用结算程序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。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,按照“先救治后救助”的原则,直接护送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。
民政、公安、卫生等部门及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开展“接送流浪儿童回家”专项行动,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,尽快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。
找到父母或监护人的,及时安排护送返乡,同时通知返乡流浪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做好救助保护和帮扶工作。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、经反复教育仍然无效的,由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撤销其监护人资格,另行指定监护人。
两年查不到父母
先登记户口
济南市将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,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、社会福利机构代养、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照顾。对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,或虽未满2年但达到上学或就业年龄的流浪未成年人,由民政、公安部门完备相关手续,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,便于其上学、就业等。
此外,济南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延伸救助和教育矫治。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,提供权益保护、心理疏导、行为矫治、技能培训等延伸救助服务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。对流浪残疾未成年人,要进行心理疏导、康复训练等。